【简介】五十一、伤寒百合病 百合病者,谓无 经络 ,百脉一宗,悉致病也。多因伤寒虚劳,大病之后不平复,变成斯疾也。其状,意欲食,复不能食,常默默,欲得卧,复不得卧,欲出行,复不能行,饮食或有美时,或有不用饮时。
五十一、伤寒百合病
百合病者,谓无
经络,百脉一宗,悉致病也。多因伤寒虚劳,大病之后不平复,变成斯疾也。其状,意欲食,复不能食,常默默,欲得卧,复不得卧,欲出行,复不能行,饮食或有美时,或有不用饮时。如强健人,而卧不能行,如有寒,复如无寒,如有热,复如无热,口苦,小便赤黄。百合之病,诸药不能治,得药则剧吐利,如有神灵者。身形如和,其人脉微数,每尿辄头痛,其病六十日乃愈。若尿头不痛,淅淅然者,四十日愈。若尿快然,但眩者,二十日愈。体证或未病而预见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病二十日、一月微见,其状,恶寒而呕者,病在上焦也,二十三日当愈。其状,腹满微喘,大便坚,三四日一大便,时复小溏者,病在中焦也,六十三日当愈。其状,小便淋沥难者,病在下焦也,四十三日当愈。
各随其证,以治之耳。
五十二、伤寒狐惑候
夫狐惑二病者,是喉、阴之为病也。初得状如伤寒,或因伤寒而变成斯病。其状,默默欲眠,目瞑不得眠,卧起不安。虫食于喉咽为惑,食于阴肛为狐。恶饮食,不欲闻食臭,其人面目翕赤翕黑翕白。食于上部其声嗄,食于下部其咽干。此皆由湿毒瓦斯所为也。
五十三、伤寒湿候
凡得伤寒、时气、热病,腹内有热,又人食少,肠胃空虚,三虫行作求食,食人五脏及下部。 病之候,齿龈无色,舌上尽白,甚者唇里有疮,四肢沉重,忽忽喜眠,如此皆为虫食其肛。肛烂见五脏即死。当数看其上唇内,有疮唾血,唇内如粟疮者,则心内懊,此虫在上,食其五脏;下唇内生疮者,其人不寤,此虫食下部,皆能杀人。
五十四、伤寒下部痛候
此由大肠偏虚,毒瓦斯冲于肛门,故下部卒痛,甚者痛如鸟啄。
五十五、伤寒病后热不除候
此谓病已间,五脏尚虚,客邪未散,真气不复,故旦暮犹有余热如疟状。此非真实,但客热也。
五十六、伤寒病后渴候
此谓经发汗、吐、下以后,腑脏空虚,津液竭绝,肾家有余热,故渴。
五十七、伤寒病后不得眠候
夫卫气昼行于阳,夜行于阴。阴主夜,夜主卧,谓阳气尽,阴气盛,则目瞑矣。今热气未散,与诸阳并,所以阳独盛,阴偏虚,虽复病后,仍不得眠者,阴气未复于本故也。
五十八、伤寒病后虚羸候
其人血气先虚,复为虚邪所中,发汗、吐、下之后,经络损伤,阴阳竭绝,热邪始散,真气尚少,五脏犹虚,谷神未复,无津液以荣养,故虚羸而生病焉。
五十九、伤寒病后不能食候
此由阳明太阴受病,被下之后,其热已除,而脾胃为之虚冷,谷气未复,故不能食也。
六十、伤寒病后虚汗候
夫诸阳在表,阳气虚则自汗。心主于汗,心脏偏虚,故其液妄出也。
六十一、伤寒内有瘀血候
夫人先瘀结在内,因伤寒病,若热搏于久瘀,则发热如狂;若有寒,则小腹满,小便反利,此为血瘀。宜下之。其脉沉结者,血证谛也。
六十二、伤寒毒攻眼候
肝开窍于目。肝气虚,热乘虚上冲于目,故目赤痛;重者生疮翳、白膜、 肉。
六十三、伤寒毒攻手足候
此由热毒瓦斯从内而出,循经络攻于手足也。人五脏六腑井荥俞,皆出于手足指,故毒从脏腑而出。
六十四、伤寒毒流肿候
人阴阳俱虚,湿毒瓦斯与风热相搏,则荣卫涩,荣卫涩则血气不散,血气不散则邪热致壅,随其经络所生而流肿也。
六十五、伤寒病后香港脚候
此谓风毒湿气,滞于肾经。肾主腰脚,今肾既湿,故脚弱而肿。其人小肠有余热,即小便不利,则气上,脚弱而气上,故为香港脚也。
六十六、伤寒病后霍乱候
霍乱吐下,利止后,更发热。伤寒其脉微涩,本是霍乱,今是伤寒,却四五日,至阴经上,转入阴当利,本素呕下利者,不治。若其人似欲大便,但反失气而仍不利,是为更属阳明,便必强,二十二日愈。所以然者,经竟故也。下利后盒饭强,强则能食者愈。今反不能食,到后经中颇能食,复过一经能食,过之一日当愈。若不愈者,不属阳明也。恶寒脉浮而后利,利止必亡血。
六十七、伤寒病后疟候
病后邪气未散,阴阳尚虚,因为劳事,致二气交争,阴胜则发寒,阳胜则发热,故寒热往来,有时休作,而成疟也。
六十八、伤寒病后渴利候
此谓大渴饮水,而小便多也。其人先患劳损,大病之后,肾气虚则热,热乘之则肾燥,肾燥则渴,渴则引水,肾虚则不能制水,故饮水数升,小便亦数升,名曰渴利也。
六十九、伤寒肺痿候
大发汗后,因复下之,则亡津液,而小便反利者,此为上虚不能制于下也。虚邪中于肺,肺痿之病也。欲咳而不能,唾浊涎沫,此为肺痿之病也。
七十、伤寒失声候
邪客于肺,肺主声而通于气。今外邪与真气相搏,真气虚而邪气胜,故声为之不通也。
七十一、伤寒梦泄精候
邪热乘于肾,则阴气虚,阴气虚则梦交通。肾藏精,今肾虚不能制于精,故因梦而泄。
七十二、伤寒劳复候
伤寒病新瘥,津液未复,血气尚虚,若劳动早,更复成病,故劳复也。若言语思虑则劳神,梳头澡洗则劳力,劳则生热,热气乘虚还入经络,故复病也。其脉沉紧者,宜下之。
七十三、伤寒病后食复候
伤寒病新瘥,及大病之后,脾胃尚虚,谷气未复,若食猪肉、肠、血、肥鱼及油腻物,必大下利,医所不能治也,必至于死。若食饼饵、KT 黍、饴 、HT 、枣、栗诸果脯物,及牢强难消之物,胃气虚弱,不能消化,必更结热。适以药下之,则胃气虚冷,大利难禁。不下之必死,下之亦危,皆难救也。大病之后,多坐此死,不可不慎护也。夫病之新瘥后,但得食糜粥,宁少食乃饥,慎勿饱,不得他有所食,虽思之勿与,引日转久,可渐食羊肉糜若羹,慎不可食猪狗等肉。
七十四、伤寒病后令不复候
伤寒病后,多因劳动不节,饮食过度,更发于病,名之为复。复者,谓复病如初也。此由经络尚虚,血气未实,更致于病耳。令预服药及为方法以防之,故云令不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