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人体的寒、热、虚、实、表、里等不同的病症,结合食物的性加以全面的均衡和考虑,一般指的是用药后忌口。
《灵枢•五味论》:肝病禁辛,心病忌咸,脾病忌酸,肺病忌苦,肾病忌甘苦。
张仲景曰“所食之味,有与病相宜,有与身为害, 若得宜则宜体,害则成疾,以此致危”。张仲景的《伤寒杂病论》“禁生冷、黏滑、肉面、五辛、酒酪、臭恶等物”。这里提出了“食复”这一概念,即热病后可因饮食不当而导致疾病复发。
食用某种食物,可能原来没病变致病;原来有病的,致旧病复发;在患病过程中,加重病情的,都可以称之为发物。
一、为发热之物
薤、姜、花椒、胡椒、羊肉、狗肉、烟、酒等;
【忌】阳气上亢、阴虚内热者,夏季食用。
二、为发风之物
如虾、蟹、香蕈、鹅、鸡蛋、椿芽等;
【忌】过敏人群、痛风患者
三、为发动血之物
如辣椒、狗肉、公鸡
【忌】阴虚实热者、疮疡患者、肿瘤患者
四、发湿热之物
如饴糖、糯米、芋头等湿热发物较难消化,多食容易引起湿滞。
【忌】脾胃虚弱者、痰湿体质
五、为发滞气之物
如芋头、薯类等。容易引发气机不通畅,特别对于脾胃虚弱者,容易引起消化不良、腹胀、没胃口等症状。
【忌】脾胃虚弱者
六、为发冷积之物
如西瓜、梨、、香蕉、柿子等各种生冷之品;容易加重虚寒症状,引起脾胃不适,应当少吃。
【忌】脾胃虚寒、寒症体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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