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四:伏龙肝汤
处方伏龙肝30克 生地黄15克 生姜15克 甘草 艾叶 赤石脂 桂心各6克
制法上七味,哎咀。
功能主治主治劳伤冲任,崩中去血,赤白相兼,成如豆汁,脐腹冷痛,口干食少。
用法用量以水2升,煮取600毫升,分四服,日三夜一。
摘录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四
《圣济总录》卷一五二。:伏龙肝汤
处方伏龙肝 禹余粮(烧通赤,湿土内培一复时)赤芍药 生干地黄(焙)地榆 白茅根各30克 龙骨 当归(切,焙)各45克 甘草(炙)麒麟竭(细研)各15克
制法上十一味,粗捣筛。
功能主治主治妇人经血不止,脐腹撮痛,或时烦渴。
用法用量每服5克,用水150毫升,煎至100毫升,去滓,空腹时温服,每日三次。
摘录《圣济总录》卷一五二。
《千金》卷四:伏龙肝汤
别名伏龙肝散
处方伏龙肝(如弹丸)7枚,生地黄4升(1方5两),生姜5两,甘草2两,艾叶2两,赤石脂2两,桂心2两。
功能主治崩中,去赤白,或如豆汁。
用法用量伏龙肝散(《普济方》卷三三○)。
各家论述《千金方衍义》:此以伏龙肝、赤石脂固脱,而兼桂、艾温经,地黄滋血,甘草、生姜开提胃气,以和寒热之性也。
摘录《千金》卷四
《外台》卷六引《删繁方》:伏龙肝汤
处方伏龙肝5合,甘草2两(炙),干姜2两,黄柏5两,黄芩2两,牛膝根2两(木解)2两(炙),烧头发屑2合,阿胶2两。
制法上切。
功能主治下焦虚寒损,或先见血后便转,此为近血,或利不利。
用法用量以水7升,煮取3升,去滓,下阿胶更煎,取胶烊,下发屑,分3服。
注意忌海藻、菘菜。
摘录《外台》卷六引《删繁方》
方出《千金》卷六,名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七十:伏龙肝汤
别名伏龙肝散
处方伏龙肝半两,细辛(去苗叶)半两,芎穷1分,桂(去粗皮)1两,白芷1两,干姜1两(炮),芍药1两,甘草1两(炙,锉),吴茱萸(汤浸1宿,与大豆同炒,去豆)1两。
制法上为粗末。
功能主治鼻衄。
用法用量伏龙肝散(《鸡峰》卷十)。
摘录方出《千金》卷六,名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七十
方出《千金》卷十二,名见《千金翼》卷十八:伏龙肝汤
别名伏龙肝散
处方伏龙肝(如鸡子)1枚,生竹茹1升,芍药2两,当归2两,黄芩2两,芎穷2两,甘草2两,生地黄1斤。
功能主治五脏热结,吐血、衄血。
用法用量伏龙肝散(《大全良方》卷七)。《千金翼》有桂心。
摘录方出《千金》卷十二,名见《千金翼》卷十八
《千金》卷二十:伏龙肝汤
别名伏龙肝散
处方伏龙肝5合(末),干地黄5两(1方用黄柏),阿胶3两,发灰2合,甘草3两,干姜3两,黄芩3两,地榆3两,牛膝3两(1作牛蒡根)。
功能主治下焦虚寒损,或先见血后便转,此为近血,或利不利。
用法用量伏龙肝散(《圣惠》卷四十七)。《外台》引《崔氏方》有生(木解)皮,无地榆。
注意忌海藻、菘菜、芜荑。
各家论述《千金方衍义》:黄土汤于中除术、附,加干姜、牛膝、地榆、发灰以散血中之滞;缘其人荣血既伤,下焦虽有虚寒,但需干姜之温散,不胜术附之燥烈也。可见治血但取归经,不必究其先后远近耳。
摘录《千金》卷二十
《圣济总录》卷四十:伏龙肝汤
处方伏龙肝(净拣,筛)2两,甘草(炙)1两,干姜(炮裂)2两半,生干地黄(焙)2两半,黄芩(去黑心)1两半,牛膝(酒浸,切,焙干)1两,乱发(烧灰)1分。
制法上为粗末。
功能主治霍乱下焦虚寒,或先血后便,此为远血成利。
用法用量每服3钱匕,生姜1分(拍碎),水1盏,煎至7分,去滓温服,日3次。
摘录《圣济总录》卷四十
《圣济总录》卷一五四:伏龙肝汤
处方伏龙肝1两,桑寄生1两,续断1两,芎穷1两,龙骨3分,当归1两(切,焙),阿胶(炙燥)1两,干姜1两(炮),甘草(炙)1两。
制法上为粉末。
功能主治妊娠胎动不安,腹内疼痛,下血不止。
用法用量每服5钱匕,水1盏半,加生姜3片,大枣2枚(擘破)。同煎至8分,去滓,空心、食前温服。
摘录《圣济总录》卷一五四
《圣济总录》卷一五二:伏龙肝汤
处方伏龙肝1两,禹余粮1两(烧通赤,湿土内培1复时),赤芍药1两,生干地黄1两(焙),地榆1两,白茅根1两,龙骨1两半,当归(切,焙)1两半,甘草半两(炙),麒麟竭(细研)半两。
制法上为粗末。
功能主治妇人经血不止,脐腹撮痛,或时烦渴。
用法用量每服3钱匕,水1盏,煎至7分,去滓,空心、食前温服,日2次。
摘录《圣济总录》卷一五二
《千金翼》卷十八:伏龙肝汤
处方伏龙肝半升,干地黄2两,干姜2两,牛膝2两,阿胶(炙)3两,甘草(炙)3两。
功能主治吐血,衄血。
用法用量以水1斗,煮取3升,去滓,纳胶,分3服。
摘录《千金翼》卷十八
方出《肘后方》卷三,名见《普济方》卷一○一:伏龙肝汤
别名伏龙肝散、伏龙肝饮、伏龙散
处方釜下土5升。
制法上药治下筛。
功能主治中风,中恶,中蛊毒,衄血,血崩。
用法用量伏龙肝散(《普济方》卷二五四)、伏龙肝饮(《济阳纲目》卷六十)、伏龙散(《外科大成》卷三)。
摘录方出《肘后方》卷三,名见《普济方》卷一○一